公安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意见
近日,《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要求全国边检机关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服务为工作中心,以高效、专业、友好为职业特色,以正规化建设为基本途径,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通关服务,使边检岗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的窗口,检查员成为中华文明的使者,边检队伍成为最优秀的行政执法队伍,在国际同行中走在前列。
《意见》明确提出以服务为中心的新时期边检工作指导方针,要求边检机关坚持将服务置于全部边检工作的中心地位,把以服务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于边检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全部边检工作中,在服务中加强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 《意见》指出,作为提高边检整体服务水平的“三大支柱”,边检机关必须加强服务理念、专业素质、职业精神建设。边检人员要秉持人本、专业、安全的服务理念,尊重和体恤每一名出入境人员,为每一名出入境人员提供同样优质的服务,确保通关安全有序;应做到专业知识全面扎实,专业技能熟练稳定,职业养成规范严谨,职业态度认真负责;树立“国门似铁,宾至如归”的职业理想,恪守“尊重旅客,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培育“自信开放,亲和体恤”的职业文化,追求“和谐沟通世界,亲情不分国界”的职业境界,在为国把关中锻造忠诚,在服务旅客中体现价值,在平凡工作中体会快乐,在创新业绩中追求卓越,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自觉追求。 《意见》要求各级边检机关从创新边检管理模式入手,切实提高检查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要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政策论证评估制度,创新勤务组织管理,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创新服务举措。 《意见》强调,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是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根本途径。各级边检机关要在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4年实践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影响服务水平的瓶颈问题,努力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加强公共关系建设,加强基础保障,加强国际交流。 《意见》要求各级边检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合力抓好提高服务水平工作;将工作效果作为各级边检机关、机关相关部门和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自觉将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公安工作全局,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稳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