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正研究出台黑客攻击案件相关司法解释
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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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获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出台黑客攻击案件相关司法解释,以明确相关的定罪量刑标准。
公安部网络安全局副局长顾坚在刚刚闭幕的第四届中美互联网论坛上发言指出,当前我国互联网上最突出的犯罪主要包括网络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破坏活动、网上销售违禁品、侵犯知识产权等。 顾坚介绍,在我国,网络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网络犯罪逐步形成由不同团伙分工负责、分成获利的利益链条,各类网络犯罪相互融合渗透;二是跨国网络犯罪突出;三是我国已经成为黑客攻击破坏活动等网络犯罪活动的主要受害国。他介绍,我国每10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有8台曾受到“僵尸网络”的控制,且绝对数僵尸网路的控制端位于境外,我国平均有近200个政府网站被入侵,其中超过80%的攻击来自境外。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李家明透露,举报中心自2004年6月成立以来,历年的举报数量逐年增长,举报总量已达164万件次。公众对网络淫秽色情和网络诈骗内容最为关注,分别占到举报总量的48.5%和32.6%,其他18.9%的举报主要集中在网络侵权、网络病毒等方面。 对于黑客攻击破坏活动,我国已在刑法中予以独立入罪。除1997年刑法已将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功能等行为入罪以外,我国在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对黑客攻击破坏活动相关法律予以修正,将违法控制僵尸网络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非法盗窃网络账号等非法获取数据行为以及为攻击破坏活动提供木马程序等专门用于攻击破坏活动的程序的行为独立入罪,为打击僵尸网络、网络盗窃以及制售木马等行为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