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
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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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开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订工作,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
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予以修正。近年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认为,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存在一些缺陷,如征收国有土地进行房屋拆迁的程序不够规范、商品房预售制度不完善、监管存在漏洞等,导致土地和房屋价格上涨过快,购房者利益受损等后果,影响社会稳定。 代表们建议,尽快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强化对房地产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督,提高土地闲置费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已列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该部正组织力量开展法律修订工作,并已形成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在草案修订过程中,认真吸收人大代表所提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