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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部门试行交通事故法庭调解

2010-11-01 浏览次数:

    10月31日上午,张桥交巡警中队组织的交通事故现场调解案例在曲霞法庭举行。与以往不同的是,调解由交警主持,法庭可适时参与确认。
 

    在进行的调解工作由张桥交警中队民警主持,申请调解的双方当事人分别为蒋某及袁某的委托代理人。2010年9月27日晚20时50分,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骑自行车的袁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袁某受伤。蒋某承担主要责任。经交巡警部门主持,双方当事人均申请调解。经过一个半小时调解,双方达成了蒋某一个月内赔偿袁某因事故造成的损失计23000元,并选择性地对调解结果进行了简易程序的司法确认。

    为有效改进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方式,整合管理资源,实现“一站式调处”,张桥交巡警中队将巡回调解点设置到法庭。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自愿在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做到快调快结快认快了。张桥交警中队中队长唐丹阳表示,他们将继续深入到农村社区厂矿企业,将交通事故巡回调解工作做实做好,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