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准则充分关注重大违法行为
20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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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近期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充分关注重大违法行为,对检查重大违法行为作出特别规定。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涉及金额比较大、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国家审计准则在总结审计机关多年来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检查重大违法行为作出了特别规定,包括检查重大违法行为过程中应当评估的因素、调查了解的重点内容、需关注的异常情况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保持职业谨慎,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行为。 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时,审计人员可以重点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状况、监管部门已经发现和了解的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事实或者线索、可能形成重大违法行为的动机和原因等。 在判断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行为时,审计人员可以关注具体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异常事项、财务和非财务数据中反映出的异常变化、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和群众举报,以及公众、媒体的反映和报道等。 一旦发现重大违法行为的线索,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包括:增派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人员,扩大检查范围,获取必要的外部证据,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提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和配合,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