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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人”的司法情

2010-09-03 浏览次数:

    “肖所长,真是太感谢你了,多亏了你忙里忙外,才解决了我这桩烦心事。我一定好好做人,请肖所长放心。”日前,广陵镇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激动万分地从司法所所长肖朝阳手上接过女儿新申报的户口,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陈某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2004年与现任妻子再婚,11月份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零九天。服刑期间妻子为他生下了一女儿。因是再婚,加之本人服刑,女儿一直没有申报户口,现在女儿已到入学年龄,因没有户籍,无法入学。陈某为女儿的户口问题几经奔波,却依然一无所获,眼看就要开学了,2010年8月2日,走投无路的陈某想起了刑释人员的“娘家”——司法所。

    通过查看陈某提供的相关手续,实地了解情况,肖所长发现陈某是再婚婚姻,与前妻已经生育了一个孩子,与现任妻子又生育了一个孩子,属于二胎。因妻子生育时,其在狱内服刑,没有办理照顾二胎手续,以致未能按期申报户口。考虑到时间紧,陈某又对相关程序不了解,在收集整理必要手续后,肖所长随即主动表示帮助协调办理其女儿申报户口的事情。

    冒着30多度的高温,肖所长来回奔波于村、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说明情况、补办手续,免除能免除的费用,终于为陈某的女儿申报了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