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妄为 报废车套用公安号牌
20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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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从旧货市场低价买回的报废车,使用伪造号牌,摇身一变竟成了公安用车。日前,当事人受到查处。 当天下午三点多钟,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了一辆形迹可疑行驶的车辆,在跟踪一段时间后,交警将这辆挂着扬州地区公安牌照的桑塔纳汽车拦了下来。经过对驾驶人黄某的初步盘查,交警证实了这辆使用公安号牌的车辆确为“李鬼”。 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戴艳阳介绍,这个牌照的颜色比较淡,夜间不变光,笔迹笔锋比较细,与公安部核发的牌照笔迹笔锋之间悬殊比较大,还有就是这个牌照看上去比较毛糙,做工比较粗糙,车子也比较脏,比较破旧,牌照和车身之间不太吻合。 很快,民警从这辆车的后备箱内发现了另一副号牌为鲁E26909的山东牌照,驾驶人黄某声称山东号牌是这辆车上的,但桑塔纳汽车及公安号牌均为低价买进。 这辆车随即被带回城区中队,经过民警进一步核查,桑塔纳出厂至今已有21年,早已过了报废期,而且最近几年从未年审,而鲁E26909的山东牌照也并非这辆车的车牌照。 目前,交警部门正对这起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案展开进一步调查,当事人也将受到处罚。 【新闻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同时对违法当事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