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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执行快 一案了结四案

2010-07-02 浏览次数:

    近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大门口骤然响起了一阵“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原来是泰兴镇周曾村70多岁的干德福老人给该院执行队长蔡更升送来了锦旗,老人对大家说:“蔡队长真是包青天呀!”这位古稀老人和蔡队长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事情追溯到2001年5月,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干德福才30出头的女儿瘫痪在床(二级伤残),生活从此不能自理。真是祸不单行!同年8月,干德福的女儿被接回娘家居住后,又发现患有松果体区畸胎瘤。

    谁知身体的伤残尚未治愈,心灵的伤痕接踵而至。干德福女儿的丈夫周某在2003年9月至2006年3月,4次向市人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均被判决不准离婚。2006年7月,周某再次起诉离婚,法院考虑到双方分居多年,感情确已破裂,遂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同时判决婚生女由周某抚养并承担抚育费,夫妻共同财产干某应得7万余元,并给予经济帮助9万元(分2009、2010和2011年三次给付),婚前陪嫁归干某所有。

    离婚判决生效后,周某未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09年10月干德福老人代理干某就共同财产7万余元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周某常年在外,亦无履行能力,案件受理半年收效甚微。

    承办此案的蔡队长打探得知被执行人周某家的房屋可能拆迁,遂通知干德福老人密切关注拆迁进度。可是,粗心的老人万万没有想到周某的房屋已拆迁,并从镇上领走了百万余元的补偿款。

    周某家若真将拆迁补偿款全部领走,此案及另外受理的3万元经济帮助执行案和尚未到期的6万元都将得不到实际履行,判决书也将成为“法律白条”。得知此情,蔡更升心中十分着急,但他还是一边安抚老人,一边与相关部门了解核实,确认周某家尚有部分拆迁补偿款存在某信用社,便请示相关领导,迅速去某信用社冻结了其18万元的存款。

    由于蔡队长采取措施及时,2010年5月下旬,周某之父及其亲属主动来到执行局,要求处理此案。经过蔡队长的明法析理,晓以利害,双方达成了和解执行协议,干德福不但为女儿拿回了申请执行的全部款项,还拿到尚未申请执行的6万元及干某婚前陪嫁折款3000元。至此,这起可能引起申请人难以实现权利的一个案件连同另案及未申请的两案以“一案了结四案”的圆满结果得到顺利执结。

    面对到手的17万执行款,干老赶制了上书“执行招数高、办案效果好”的锦旗,送给蔡队长,以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