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撞死宠物狗 经协商赔偿300元
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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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的哥李师傅驾驶出租车路过万桥路万福小区时,一条宠物狗突然蹿至路中央,李师傅躲闪不及,宠物狗被当场撞死。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一只小狗躺在马路中央,已经死亡。李师傅说,他当时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小狗突然横穿马路,“它一下就钻进了车底”,由于狗很小,驾驶员根本就看不见。 “小狗就不能出来玩吗?我们家小狗才几个月大,刚通人性,就被撞死了。我不要他赔钱,我让他赔一条一模一样的狗!”戴女士是小狗的主人,她激动地说,小狗虽然买来时间不长,却是家里的宝贝,他们与小狗有很深的感情,不管别人出多少钱,她不会卖。 围观的市民各执一词,有人认为,李先生撞死小狗应该赔偿,毕竟人家也是花钱买来的。也有人觉得,养狗负有监护责任,宠物应养在家里,不应在主干道乱跑,影响交通秩序。 最终,在路人的协调下,双方都做出让步,戴女士接受了的哥李师傅300元的赔偿。 对于“车撞死宠物到底怎么办”,记者咨询了律师事务所的常律师,他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车将狗撞死,狗主人会遭受财产损失,故其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司机和狗的主人在没有协商达成一致的话,交警在处理车撞狗的事故时,一般会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认定事故责任,为司机和狗的主人进行调解。不过,根据养犬管理规定,遛狗时应拴狗链,狗由成年人牵领。同时,养犬应登记、年检,无证犬不能算公民的合法财产。在撞了无链狗或无证狗后,如果是司机没履行注意路面信息的义务,只需承担次要责任,而狗主人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司机已履行注意义务,但事发突然无法避让的,可免除责任,由狗主人负全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