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比对 让肇事者无处藏身
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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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攻势 表哥陪同投案自首 日前,虹桥镇的朱某,在其表哥的陪同下,来到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张桥中队投案,自称对日前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负责。 5月27日上午7时许,在336省道汤庄地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案发后,摩托车驾驶人逃离现场。 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张桥中队民警接报后即赴现场,在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的同时,对案发现场展开了一系列的侦查。据伤者称,肇事者的车辆为一辆红色的跨骑式二轮摩托车,肇事者四五十岁,男性,本地人。 侦查此案的黄警官立即调阅了事发时的沿线监控录像,对基本符合条件 的18辆摩托车一一进行信息比对,并按信息提供的地址逐一上门见车见人。经过2 天的摸底,最终锁定一辆红色的铃木王摩托车,但当事人始终不肯露面。民警们先后多次上门对其家人宣传政策,讲清利弊,晓之以法。 经过反复的政策宣传,迫于强大的压力,6月1日上午,案发当事人主动要求表哥陪同到张桥中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事发经过。 经核查,事发时,家住虹桥镇的朱某(男,46岁)驾驶一辆牌号为苏MLP8ΧΧ的 红色铃木王摩托车在336省道行驶,由于当时办事心急,车速较快,在避让对面来车时,将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为了逃避处罚,他索性加大油门一溜烟地逃离现场。 6月2日,朱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目前此案仍在进一 步调查处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