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助开锁业有序规范发展
日前,《公安在线》刊登了《“有钱就开锁”?警惕留下安全隐患!》一文,到底该如何规范管理开锁行业,为老百姓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记者就此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场所行业管理中队中队长谢建琪进行对话。 记者:由于开锁服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极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如今开锁行业有点混乱,难道就无法根治吗? 谢建琪:应该可以。新的《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首次将开锁业纳入治安管理工作。现在,我们要紧紧依托省厅警务“大平台”系统,将信息流与业务流有机结合起来,在行业防范管理中发现打击重点,在打击整治中发现防控漏洞,做到打防管控各项工作相互作用、相互支撑,实现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 记者:开锁行业乱首先表现在从业人员有点乱,如何将从业人员纳入监管范围呢? 谢建琪:新条例第四条就有“对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名录管理从源头加强了从业人员的阵地控制。 结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和新的《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我们中队正对所有从事开锁行业服务和锁具修理服务的业户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对业户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从业人员、联系电话、职业资格证书、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基础台账,并录入警务综合平台,全面纳入治安管理,强化阵地控制。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管理的需要,确立开锁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结构,将符合条件的列入名录,通过内、外网站点、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记者: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如何保证每位从业人员都是合法公民? 谢建琪:我们会加强从业人员的常态培训,并严格实行行业准入制度。 我们要求民警对开锁行业从业人员身份、职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核实,实行备案登记,建立档案,特别是从业人员有无犯罪前科的证明材料,人员照片、指纹掌纹、足迹、血样、五官特征等都要留存入档,还与他们逐人签订《开锁服务人员治安管理责任书》,定期对行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治安业务培训,通报相关治安形势和典型案例,提高其遵纪守法及破案意识,认真落实验证登记、情况报告等管理制度,规范行业管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配合城管部门清理在楼群、街巷张贴的各种小广告。加强法制宣传,提醒群众在申请开锁服务中要注意的安全事项,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记者:现在市面上有不少开锁摊点标有“警方指定开锁点”,但作为普通市民又不能分辨真伪,普通市民如何放心开锁? 谢建琪:开锁摊点、人员的流动性大,随时都会有经营摊点和人员的增减,我们会将变动情况随时掌握,及时更新警务综合平台,对该行业实行常态化监管。今后,开锁人员将按照“统一门前标识、统一工作标志、统一服务标准”和“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确认当事人身份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必须有第三方见证人在场、必须填写开锁服务记录单”的要求,在开锁服务时,佩戴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锁具修理服务证》,填写统一印制的《开锁服务记录单》,并由消费者签字后备案,严格落实统一的服务程序,规范服务内容,确保市民开锁放心。 记者:外部的条条框框已设立,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自律,这方面该如何做? 谢建琪:是的,从业人员必须要加强自我约束,我们会进一步扶持开锁行业自治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高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我们会通过建立行业协会的形式,并以此为依托,实行会员制管理,包括统一的准入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以及开锁前后的验证登记等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进行规范。对加入协会的开锁单位、摊点实行“就近服务”式派工,确保信息共享。通过行业协会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在开锁前认真核对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开锁过程中请求物业管理或社区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监督,以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严密防范和随时打击利用开锁服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