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召开2018年破产审判工作情况
11月15日上午,泰兴市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家法律事务所代表、《新华日报》、交汇点、《泰州日报》、泰兴电视台、《泰兴日报》、泰兴网、羌溪论坛、泰兴生活网、黄桥在线等媒体记者以及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顾明华、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杨立、执行裁判庭负责人参会。 会上,杨专委详细介绍了泰兴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情况。今年以来,执行裁判庭以“法护破企 涅槃重生”品牌为载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基本原则,通过政府提供配套制度保障,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淘汰落后产能、清算僵尸企业、重整生病企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中的作用,积极运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为促进泰兴经济高质量发展创设良好的社会资源和金融生态环境。 随后各媒体记者就申请破产的条件、破产审判的典型案例、执转破的情况等进行提问,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杨立、执行裁判庭庭长尹红梅、审判员程志伟逐一进行了解答。 2018年泰兴法院积极履行破产审判职责,正确适用破产法,并积极探索建立简易案件快速审、破产基金机制、破产财产处置、执转破以及破产管理人管理等制度,破产审判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审理了一批破产案件,解决了一批重大矛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泰兴法院已受理17件破产案件,超过前四年的受案之和,在泰州地区名列前茅,审结的惠民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被省高院评为“执转破”十大典型案例。 在今后的工作中,泰兴法院将继续以“法护破企 涅槃重生”的品牌为载体,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关于破产审判的司法解释以及规定,依法从速审理破产案件,切实发挥管理人职能作用,维护企业正常经营,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挽救危困企业,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运用破产法对企业进行优胜劣汰,规范市场退出机制,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