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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他人“诈金花” 当事人李某等人获刑

2010-02-09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短短11天之内,李某就伙同他人,假扮成肉贩、菜贩,窜至泰兴市分界镇、横垛镇等地,以谈生意为由,先后将周某、袁某等人骗至预先订好的旅馆、浴室,诱骗他们参与早已被做了手脚的“诈金花”,从中骗取他人所输赌资53700元。

    为了成功诱骗周某等人参与赌博,李某等人煞费了一番心机。在周某等人到达前,他们会安排好同伙,假装在兴致勃勃地“诈金花”,以此吸引周某等人的注意力。当周某等人挡不住诱惑,准备参赌时,他们会伺机鼓动,采用多发一圈牌的手段诱使周某等人参与“诈金花”,看到有人想赌但钱不够时,其中一人会主动上前套近乎,并假装“好心”借钱给他作赌资。周某等人并不知道牌事先已被做了手脚,几圈下来,都毫无例外地因牌小输掉了所押钱款。等他们想退出走人时,李某等人随即会站出来,要求刚才借钱的人还钱。2009年1月8日,正当李某等人重施伎俩,诱骗他人“诈金花”时,被接到报警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日前,泰兴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以赌博罪判处李某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其同伙翁某、吕某等人也先后获刑。(泰兴法院 安文斌 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