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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管警务客服”24小时在线

2015-08-20 浏览次数:

  (记者 耿凤 通讯员 陆裕顺 杨峰)“我市现有40多家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90%以上的企业集中在滨江镇,每天少则10多家,多则20多家化工企业要申购剧毒化学品,年消耗剧毒化学品总量达数百万吨。”提到危管工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危管中队中队长刘晓峰如数家珍。

  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市公安局对“危管”审批工作进行大胆探索,将原来由市局审批的剧毒化学品申购审批权限下放到派出所,同时,把工作重点由审批、管理转变为监管和协调,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3个多月时间审核近2000批次,为企业节省相关费用超过百万元。

企业“足不出户”即可通过剧毒化学品申购许可

  我市一化工企业每天“液氯”的使用量在10吨左右。由于“液氯”属剧毒,安全评估部门核定该企业的储存量不能大,基本上属于“日买日清”,而“液氯”一旦断供,企业就会停产,再次生产前必须对所有传输管道和生产罐体进行全面清洗,一次清洗的费用就高达百万元。为确保生产的连续性,该企业不得不明确专人“长驻”公安行政审批窗口,专门负责“液氯”的申购。遇到节假日,企业总要提前申购,申购量往往超出核定最大储存量的数倍,安全隐患极大,而类似的企业在我市多达25家。

  “百度地图”显示,从滨江镇镇政府出发,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公安窗口,全程6.4公里,其间要穿过车流量最大的国庆东、西路,沿途有11个红绿灯,理论耗时17分钟。按此推算,即便是在公安机关实行了“外网受理,内网审批”的情况下,企业从申请到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用时也在1个小时左右。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充分发挥辖区民警情况熟的优势,从今年5月份起,市公安局在滨江派出所设立审批点,由该所值班民警担任“危管警务客服”,负责滨江、虹桥等三个乡镇所有企业申购剧毒化学品的审批工作。

  值班民警向记者演示了企业申购剧毒化学品的一般流程: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递交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申请;值班民警受理后,电话与所在辖区民警联系,了解企业是否符合申购条件,并向分管危管工作的副所长报告;审核通过后,报值班所领导网上审批;经值班所领导同意后,值班民警现场打印许可证,整个流程一般不会超过5分钟。由于互联网、局域网都设在值班室内,民警可以24小时在线受理,随时随地都能为企业申购剧毒化学品进行审核、审批。

  对使用量大、核定储存量小的25家企业,市公安局则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打印机,获得许可后,企业可自行打印许可证,只需在三天内将“回执联”交到派出所即可,让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办妥所有申购手续。

  权限下放3个多月来,民警网上审核、审批各类剧毒化学品申购许可近2000批次,其中有40多批次申购因不符合相关规定未获批准。这一举措不仅减少了企业员工来回奔波之苦,而且为企业节省了开支,仅油费一项,43家企业就少支出1万多元。

腾出手来抓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审批流程可以简化,审批权限可以下放,但监管职能绝不能弱化。危管审批权限下放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危管中队民警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监管工作上,通过后台数据监测,现场检查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6月上旬的一天,危管中队民警在对后台相关数据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某企业时隔半年再次申购氰化钠,对照历来年该企业申购和使用氰化钠的数据,这一情况显得很不正常。民警立即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对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这家企业改变生产工艺后,未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也未进行安全评估,不符合申购氰化钠的条件。民警随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在整改验收合格前暂停了氰化钠的申购。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剑介绍,危管日常检查,不仅要核对企业剧毒化学品库存和实际使用数量是否与申购数量吻合,进出库登记是否完整准确,台账资料是否齐全,而且要检查剧毒化学品仓库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视频监控探头、主机是否正常工作,报警装置是否完好可用,还要检查仓库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对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是否了然于心。审批权限下放之前,所有化工企业都检查一遍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现在只需要一周,一个月能检查4次。通过强化监管,5月份以来,先后发现3家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均在短时间内得到整改,全市未发生漏管失控现象。

“变废为宝”,主动协调为企业省下巨额费用

  企业“关、停、并、转”之后,其库存的剧毒化学品处置多采取销毁的方式进行,以氰化钠为例,购买的市场价为120多元每公斤,而销毁一公斤氰化钠则需8000多元。

  为给企业“减负”,市公安局按各企业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种类进行分类管理,实时对“关、停、并、转”企业库存的剧毒化学品进行统计,督促相关企业履行销毁、新购手续后,将库存剧毒化学品置于危管民警全程监督下“变废为宝”,完成剧毒化学品在企业间的转移。

  今年5月份,我市一生产自行车配件的企业转产,库存40多公斤的氰化钠,新的储存条件不符合安全规定,如果全部销毁,企业将为此支付30多万元的费用。民警获悉情况后,立即要求该企业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与另一家氰化钠使用量较大的企业联系,两家企业分别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在民警的全程监督下,40多公斤氰化钠被安全转移,并全部投入生产车间,既消除了安全隐患,又为企业节约了巨额费用。

  至7月底,我市警方今年通过这一方法,已先后将4家停产、转产企业的1000多公斤剧毒化学品“变废为宝”,为企业节省费用超过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