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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坚持“三步走”强化对“营转非”大客车源头监管工作

2015-07-08 浏览次数:
李国祥 黄新丽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管理”百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泰兴公安交警大队坚持“三步走”强化对“营转非”大客车的源头监管工作。

  第一步:管理有方

  大队成立了“营转非”大客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大队长陈今文任组长,其他大队负责人及各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车管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和协调指导。通过召开大队办公会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源头、路面、宣传、科技等方面的任务和目标,稳步推进辖区整治工作。

  第二步:排查从细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警总队有关通知要求和部署,在6月20日前,对省厅推送的13辆“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按照“见车见人、一车一档”要求建立了台帐,并在“源头监管系统”完善“营转非”大客车的相关信息。通过核查比对,列管12辆、强制注销1辆。7月3日,对12辆“营转非”大客车全部喷涂了“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的专用标识,公布了举报电话,关对驾驶人开展现场教育。

  第三步:监管从严

  大队要求辖区各中队将“营转非”大客车纳入中队重点车辆源头监管范围,对驾驶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车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违法未处理的督促及时处理,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跟踪督促整改。要求各中队对此次的调查建档和今后的管理情况形成台帐,列入夏季车管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