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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民警教育实行学分制

2015-06-22 浏览次数:

    (记者  耿凤  通讯员  顾晨  周杰)日前,市公安局今年第二期“轮值轮训”培训班落下帷幕,该局主要负责人当场通报个别民警违反培训纪律的情况。这是该局首次就民警参加培训情况进行通报。

    为全面提升教育培训的质效,市公安局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民警教育培训考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教育培训将课堂、训练、考场纪律和考试成绩一并纳入考核,实行学分制。

     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纪律执行情况占45%,考试成绩占55%,两项分数相加为民警个人的培训成绩,该项工作由该局政治处、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和督察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办法》还规定,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0分至89分为良好等次;60分至69分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凡考评不合格的,将责令参加复训,经复训后仍未达到基本合格等次的,将扣除所在单位年度政治工作综合考评分和全员绩效考评队伍建设分;个人在当年度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