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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路晒粮隐患多 引发事故要担责

2015-06-03 浏览次数:

  (记者 卢怡 特约记者 王志平 张炯)时下,庄稼收获的季节来临,在城郊以及乡镇的一些道路上,占道晒粮的现象也开始凸显了。近日,古溪镇一位村民在接孙子放学的路上,路过铺满麦草的道路时滑倒了,并因此受伤。交警提醒,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是违法行为,切莫占用道路晒粮。

  从市交巡警大队分界中队提供的出警视频上,记者看到,事情发生在5月21日下午四点半左右,一名妇女摔伤后坐在地上动都不能动。民警王志兵告诉记者:“我们接到110通知,在古溪镇周庄地段,有名妇女骑电动自行车,走到这条打谷晒粮地段的水泥路上摔了,伤势比较严重,人都站不起来。然后我们就赶快去救人,那个时候120还没有来,就先把她弄到警车上,然后我们一边走一边联系120。”

  据王志兵介绍,伤者被送到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诊断为股骨骨裂,因为伤势比较严重需转院治疗。随后,他们在事故现场对占道晒粮的事情进行了调查。王志兵说:“这位女士的伤势比较严重,我们感到事故影响较大,就到现场走访,问附近的老百姓,占用马路打谷晒粮的是哪个人,有没有谁认识户主。结果老百姓都不认识,也没有谁敢讲,我们现在还在调查之中,联合村委会、派出所一起调查。”

  王志兵介绍,占用马路打场晒粮,严重挤占了车辆行驶的空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仅分界交巡警中队每年都要处理近40起因占道晒粮导致摔伤的事故。采访中记者看到,在分界镇镇区一条东西走向的马路上,短短五百米不到的马路被农民铺的麦子、油菜分割成了好几段。据王志兵介绍,每年这个时候,他们除了日常的交通执勤外,主要工作就是劝阻农民不要占道打谷晒粮。

  根据《公路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王志兵提醒市民:“希望大家在农忙期间不要占用道路打谷晒粮,这个危害是非常大的,我们年年处理因晒粮引发的交通事故,占用道路晒粮属于违法行为,需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