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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盗刷案两名罪犯获刑

2014-12-29 浏览次数:

  (记者  张武平  毛磊  通讯员  常志飞)现在智能手机越来越普及,大家通过扫一扫二维码,就能立刻获得一些信息。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方便快捷的工具,却被一些犯罪分子所利用。有的“扫码族”不幸中招,造成损失。

  倪先生经营着一家泥浆泵网站,专门销售泥浆泵配件。今年1月19日,一个陌生人通过QQ加他好友,并让倪先生扫一下他的二维码,说是要买泥浆泵配件。虽然倪先生的手机绑定了网银功能,但扫描二维码也没有什么异样,他并没有多想。可是过了不久,一个反常的情况引起了他的注意。客户汇钱给他,他一次短信通知都没有收到,到银行一查,发现账户少掉9万多块钱,其中有三笔是用来买黄金的。

  发现自己银行的钱款不翼而飞后,倪先生迅速报警。泰兴警方随即意识到,这极可能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刑警大队和网安大队的精干力量赶到了山西省长治市进行调查,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并于元月底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和张某抓获,当场查获现金1万元和价值8000多元的黄金首饰。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盗刷银行卡案,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已经转移,却还是被抓了个正着。犯罪嫌疑人租用了房子,开通了宽带,然后通过QQ寻找大量开网站店主加为好友,通过发送信息,要求网店店主扫描他发送的二维码,然后种植木马,以便他们进行网络盗窃。

  2014年12月9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利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盗刷银行卡案件。被告人吴某是个“90后”,他与被告人张某是同班同学,两人都是单亲家庭,自小关系就非常好,一次上网,两人发现了一个通过二维码赚钱的“生意”。被告人吴某中专学历,学的是物流管理专业,但对计算机软件程序设计却比较在行,原始病毒就是吴某自己设计的。在制作好二维码病毒之后,他们二人又通过群发工具发送给网店老板。网点业主倪先生就是这样被下了套,由于倪先生手机绑定了银行卡,钱很快被套了出来。

  犯罪嫌疑人张某、吴某通过南京易付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平台,帮他人代充话费、q币、盛大游戏点卡,折价倒卖货币从中获利,总计盗刷人民币76000多元。庭审现场,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吴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在量刑中,被告人吴某提出“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短时间内利用网络实施高科技犯罪且数额巨大,不能认定主观恶性小,法院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两被告人所退赃款人民币70960.09元及价值人民币5711元的黄金首饰3件,发还给被害人倪某。

  两个刚毕业不久的青年,企图不劳而获,获取不当得利,法律意识的淡薄,换来的的将是铁窗生涯。

  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开通了手机支付功能的网店店主,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送的链接信息,不轻易扫描陌生人的“二维码”,手机上要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更新,定期查杀手机病毒。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查询,发现资金被盗,要在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