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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方侦破系列砸车盗窃车内财物案件

2014-12-24 浏览次数:

  (记者 耿凤 特约记者 陆裕顺)日前,我市警方成功破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撬、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肖某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7个月内作案22起,窃得财物折合人民币近万元。

  今年7月中旬的一天早上,家住城郊结合部某社区的市民吴先生准备上班,打开院门,一眼就看到爱车右前侧的玻璃不见了,原本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皮包掉在车外的地上 包口敞开着,包内3000元现金不翼而飞,吴先生随即报警。

  接警后,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除在吴先生爱车右前侧车门提取了部分撬、压痕迹外,没有太多的发现。随后的询问中,吴先生告诉民警,他的爱车一直停在家门口的空地上,案发前一晚大意了,下车后将装有3000元现金的皮包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爱车价值10多万元,没有安装防盗报警器,此次车辆的维修费大概在400元上下。

  经过连续几个月的努力,民警共梳理出城区同类型案件22起,所有案件都发生在城郊结合部的老小区、背街小巷等“三无”部位,即:无路灯、无监控、无行人;发案时间多为凌晨2点至4点之间;被撬砸的车辆大都为10万元以上的中高档车,均未安装防盗报警器或安装后自行拆除了报警器、或有报警器却未打开使用;从被盗物品上看,现金和烟酒等物居多;犯罪嫌疑人应该有此类作案的经验,手法老道,作案时间短,现场遗留痕迹为自制或改制工具。犯罪嫌疑人肖某归案后的供述证实了民警的分析和判断。

  肖某在供述中承认,其在作案时,一般选择凌晨2点以后,骑电动自行车“走街串巷”寻找目标,一般选择10万元以上的中、高档轿车,他觉得能购买这类车辆的市民一般都“不差钱”,特别是一些住单门独院的市民,车主很少将车停放在自家院内;目标确定后,他先要看有无报警装置,再看车内有无可盗取的物品,然后用自制的专门工具实施作案,整个作案时间也就两三分钟。

  民警介绍,综合近年来破获的撬、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看,都具有作案时间短、现场遗留痕迹少、市民损失大、现场发现抓获的机率低、破案周期长等特点。通过不断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此类案件的发案率虽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时有发生。

  民警提醒,除公安机关加大对此类案件的侦破、防范外,车辆防损另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是车主要提高自防意识,不要把爱车当成“保险箱”,切记不在车内放置大宗的现金、贵重物品和高档的烟酒,要养成“物随人走”的好习惯;“花小钱买安心”,出外停车,切忌随意,要尽可能停放在有人值守、有监控、视界良好的专门停车场;晚上停车有讲究,要注意停放在有路灯的位置上,如有车库,要停车入库;住在城郊结合部或“三无”部位的市民, 如果是单门独院的,可将车停放到自家院内,最好为爱车安装防盗报警器,并确保使用正常, 对犯罪分子也能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另外,如果发现车辆被撬、被盗,切记不要随意触摸车辆,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