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次会议:设知识产权法院
20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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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31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在会议表决通过各项议案后发表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2号、13号、1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74人。
会议还表决了有关任免案。
张德江说,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又一个重要决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推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具有重大意义。
张德江说,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这次修改,是预算法施行20年来的第一次修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修改后的预算法,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总结多年来实践经验,对于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德江说,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常委会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法作出重要修改。有关方面要以这次修改完善法律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法律各项规定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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