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20出头的小伙子,游手好闲、沉迷网络,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疯狂作案近30起,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近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李某盗窃一案。刘某今年20岁,靖江人;李某今年22岁,本市滨江镇人,两人在去年年底相识。今年元月份,两人在我市滨江镇、济川街道等地,采用推门入室、开窗入室等手段,盗窃作案29起,窃得白酒、香烟及现金合计17000多元。窃得财物后,刘某、李某将部分抵债上网,部分两人留用。没钱上网的时候,就又出去行窃。
今年3月,刘某被我市公安部门抓获,随后,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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