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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立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2014-06-20 浏览次数:

  申城拟立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为发动环保公众参与,全市统一的环保举报电话也将依法设立,并定期公布环境违法者信息。今天上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化宾介绍,有委员和部门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同时政府应当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的出路。为此,法制委员会建议,条例草案第53条第一款首先明确:本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列入禁止露天焚烧之列的,除了秸秆,还有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枯枝落叶,以及其他产生烟尘、强烈异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秸秆焚烧季节,多为重污染天气多发之时,预警已是必需。条例草案提出,本市建立重污染天气分级预警和响应机制。出现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污染预警等级,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采取响应措施。

  根据响应预案,环保、卫生、教育部门及时发布公众健康提示,提醒公众减少户外活动,降低室外工作强度等。
    来源:中国新闻网-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