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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滞洪区管理条例正在起草

2014-02-25 浏览次数: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中央针对城市防洪减灾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水利部也在探索和总结我国城市防洪减灾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研究起草《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洪水影响评价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城市防洪预案管理办法》等防洪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在水利重大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专项中,开展了城市雨洪资源利用、蓄滞洪区管理等方面的项目研究工作。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周潮洪等30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对防洪法作部分修改。议案提出,城乡逢雨必涝关系到交通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议针对城乡排涝系统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防洪法作部分修改。

  水利部认为,随着我国大江大河治理的推进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区域性城市洪涝灾害加剧,是近年来我国防洪减灾的突出特点。水利部表示代表议案针对城市防洪排涝减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促进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将在相关工作中认真吸收。

  全国人大环资委同意水利部的意见,认为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完善防洪规划、加强河道防护等建议具有针对性,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大法律实施力度,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考虑代表意见,在制定或修改水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过程中积极吸收代表提出的建议。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