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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制定反商业贿赂法 将研究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2013-12-17 浏览次数: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制定反商业贿赂法的议案,监察部认为,下一步,在结合代表意见研究完善反商业贿赂有关法律制度的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把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杨伟程等32名代表提出,为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健全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建议制定反商业贿赂法,在法律中准确界定行贿主体以及商业贿赂与有关概念的区别,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制度、商业活动主体自我约束制度、严格的企业会计制度等,加大对商业贿赂的经济处罚,赋予被害人通过民事诉讼向行贿者要求赔偿的权利等。

  监察部认为,代表建议对完善我国反商业贿赂有关法律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通过建立企业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系统加大了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查处力度。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上述意见。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