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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制定无障碍建设法

2013-12-17 浏览次数: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去年,国务院公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根据条例的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开展无障碍标准规范及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等相关工作,切实落实条例的要求,稳步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袁敬华等31名代表提出,我国无障碍建设比较滞后,与广大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等群体的需求存在巨大差距,大部分城市的公共交通、公共建筑、居住小区未进行无障碍改造,新建设施不规范、不系统,已建设施管理亟待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设施较为薄弱,全社会无障碍环境尚未形成,建议制定无障碍建设法,明确无障碍建设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建立无障碍信息交流机制,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大监管力度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为,近年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从法律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上述意见。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