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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适时推动劳动法工会法修改

2013-12-09 浏览次数:

  “全总将适时推动劳动法、工会法的修改工作。”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郭军介绍,工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10年来,全总推动和参与了包括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在内的120多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近5年来,地方工会参与制定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达到1262件。

  郭军指出,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入,劳动关系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会法律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加大源头参与,推动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郭军说,全总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立法参与和政策制定工作。重点推动工资、工时、集体合同、企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推动劳动法、工会法修改。明年,将积极推动修改公司法和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法、集体合同法、劳动基准法。与此同时,指导地方工会参与立法,大力推动集体合同、企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先行先试,为推动全国立法创造条件。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