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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桥法庭:先予执行 还路于民

2013-11-04 浏览次数:

  眼下正值秋收秋播时节,分界镇野庙村11组村民却因为个别农户堵路不能正常通行,影响秋收秋播。黄桥法庭依法决定先予强制执行,还路于民。

  11月1日上午9点钟,黄桥法庭会同分界镇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道路上的障碍物进行清理。这条道路在张某家房屋的西侧,长不到100米,宽2米,是野庙村11组农户进田的必经之道。今年6月份,张某用拖拉机拉运泥土铺设在路面上,并种植了农作物,只留下一条不足30公分的路道供农户通行,严重影响到农户的生产生活。

  村民王德兴等人多次找到镇村干部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无奈之下,王德兴和张平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了黄桥法庭。黄桥法庭庭长宋炳忠到现场调查后,进行了民心审判,整个11队有7户是群众代表,有2户是原告,所以就没有投票,5户群众代表通过民心审判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由于张某在公共路道上堆放泥土,导致该路道不能正常通行,严重影响相邻方通行权,现农忙在即,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相邻方秋收秋种。到上午11点半钟,道路上的障碍物被清除,路面平整,道路畅通。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此案在本月11日审理。

  【编后】古人说,邻里好赛金宝。希望村民们有什么事坐下来,相互协商,相互理解。与人方便,与己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