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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地沟油”案集中宣判 25名被告人获刑

2013-10-10 浏览次数:

  10月9日上午,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25名被告人获刑。

  上午九点半钟,25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经审理查明,2011年年初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王某等人明知泰兴市富康食用油脂加工厂是生产、销售食用猪油的企业,仍先后多次将以含有淋巴组织、粗血管的猪皮上的碎油、肠油、网油、花油、奶泡等猪下脚料为原料熬制毛油,以人民币5000元/吨至7000元/吨不等的价格,销售给泰兴市富康食用油脂加工厂用于精炼食用猪油,共计约1892吨,销售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248万元。上述食用猪油被李文林销售至湖南省、贵州省、江西省 、浙江省、福建省等地供人食用。

  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