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被被撞,肇事司机是表弟
(一) 2005年12月8日晚18时30分许,泰兴市黄桥镇西洋村路段,不知是谁点燃了路旁的一个草堆,呛人的烟雾遮蔽了不太宽的水泥路。 此时,该市黄桥镇横巷村46岁的黄某骑着自行车,其表弟吴某(化名,24岁,南沙镇新洋村人)驾驶着牌号为苏MJ6535的捷达出租车,他们俩是表兄弟关系,一个由南向北,一个由北向南,俩人在被烟雾遮蔽的路段相遇了。 “砰”的一声响,吴某驾驶的出租车撞了黄某的自行车,巨大的惯性使吴某头部重重地撞在了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出租车挡风玻璃上出现了一片呈放射状的碎裂痕。 “撞人了。”吴某条件反射地踩了一脚刹车,他看了看躺在地上的伤者,随即一脚油门迅速逃离了现场。 这一切被坐在车上,吴某的朋友王某(化名)看得真真切切…… 现场上,除了继续遮着公路的烟雾,只有伤者黄某孤立无援地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死神也慢慢逼近,但黄某到死也想不到,是他的表弟开车撞了他,并放弃施救,逃离了现场。 大约半个小时后,王某办完事,带着吴某借给他的手机,驾驶着一辆三轮摩托车路过现场。此时的黄某已开始神志不清,他看到王某走过来察看情况,强撑着请王某打个电话给他家里,告诉家人自己被车撞了,车跑了。 王某用吴某的手机打通电话之后,不知是害怕还是什么原因,驾驶摩托车头也不回地也离开了现场。 十多分钟后,黄某的家人赶到现场,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在随后赶到的泰兴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黄桥中队民警的帮助下,将黄火速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耽搁时间过长,医生没能从死神手中抢回他的生命。
(二) 当晚7时40分许,泰兴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科值班副科长叶晓强、民警张忠林接到黄桥中队打来的事故电话,立即将情况向值班副大队朱德华进行了报告。 不到三分钟,带齐现场勘查装备的事故科的勘查人员就搭乘两辆警车,风驰电掣般地冲出了交巡警大队的大门,闪烁的警灯在茫茫的夜色中更加的刺眼…… 由于现场地处农村,在附近没有发现一名目击者,现场除了不多的血迹,只发现了一小块塑料碎片。 凭着多年从事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经验,办案民警分析,肇事车辆应该是小型车,塑料片可能是捷达牌轿车左侧前大灯损坏后遗留在现场的。 简单综合勘查的结果后,办案民警现场进行了分工:一路民警对死者家属进行访问并做好安抚工作,重点了解事发前后一切与死者黄某有关的情况;一路民警负责调阅事发现场周边高速公路各出入口的实时录像,注意发现左侧前大灯损坏的可疑轿车;一路民警负责对现场再次进行勘查,搜索可能遗漏的蛛丝马迹,为案件侦破提供证据材料;一路民警立即返回大队,调取全市所有捷达轿车的号牌、车主等信息。 据死者家属回忆,他们是接到了一个电话才知道黄某出事的,因为没有向邮政部门申请来电显示功能,无法向民警提供电话号码。 经过连夜的工作,民警终于获取了案发前后打到死者家里的一个手机号码,该号码的持有人是泰兴市某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驾驶员吴某。 次日上午,民警打通了吴某的手机,询问其所在的具体位置,请其尽快到交巡警大队事故科协助民警调查一起肇事逃逸案。吴在电话中称,事发当晚,手机在其朋友王某手上,王某在泰兴镇开了一家个体摩托车修理店,他没有到过现场,也不知道发生的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循线调查,没费什么力气就找了王某。经多方工作,王某终于意识到了事件的严重性,向民警反映了事发当晚他看到的一切。 事情调查到这一步,民警确信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就是吴某,在布置全市交巡警立即上路缉查苏MJ6535出租车的同时,民警又通过各种渠道向吴某施加心理压力,敦促其尽快投案自首,以减轻自己的处罚。
(三) 2005年12月9日晚9时许,案发25小时后,迫于警方的压力,吴某终于来到了黄桥交巡警中队,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了事发经过。 当时,他应朋友王某之约,驾驶牌号为苏MJ6535的捷达出租车去南沙镇办事,途经黄桥镇西洋村路段时,因为烟雾视线不清,撞倒了骑自行车的黄某,当时由于天黑加上弥漫的烟雾,他没能认出躺在地上的伤者就是自己的表兄,见伤者在痛苦的扭动,吴某认为不会有什么大事,随驾车迅速逃离开了现场。 因为王某没有带手机,将王某送目的地后,吴某把自己的手机借给王,随后找熟人将车开到外地的一家汽修厂,更换了损坏的大灯和挡风玻璃。第二天若无其事地继续开着出租车拉活。 当晚,王某办完事,开着摩托车路过现场,应伤者的要求打过电话后,就匆匆离开了现场。 等黄某的家人、民警将黄送到医院时,一切都与事无补了。
(陆裕顺 吴小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