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协助市公安局,对10名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数量巨大的被告人依法实施逮捕
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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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泰兴法院收到市检察院对杨新文等25名被告的起诉状。经审查,杨新文等25名被告人,均系涉嫌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近三年来,25名被告人多次将含有淋巴组织、粗血管的猪皮上的碎肉、肠油、网油、花油、奶泡等“猪下脚料”作为原料,熬制“毛油”共计1892吨,从中牟利高达1200余万元。该“毛油”绝大部分被销往泰兴某食用油脂加工厂,用于精炼食用猪油。之后,精炼食用猪油又被销往湖南、贵州、江西、浙江、福建等多省,对人民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 鉴于案情比较重大,刑庭多次就该案进行会商,并及时汇报分管领导。为严厉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泰兴法院及时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沟通商讨,并最终决定对其中王益明等10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数量巨大的犯罪嫌疑犯实施逮捕。 由于25名被告人均在公安侦查时取保候审,为成功抓捕10名犯罪嫌疑犯,对其他涉案人员起到威慑作用,泰兴法院刑庭会同市公安局,积极筹划,决定对10名犯罪嫌疑犯实行集中抓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