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司机撞车损失难赔 法官温情调解促成解押
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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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国庆过后,河南籍货运司机王某手拿锦旗风尘仆仆地来到泰兴法院,双手颤抖着将一面锦旗交到民二庭孙法官手中,激动地说:“孙法官,要不是你为我说情,帮我把车放了,我们一家都要去讨饭,我也早活不了了。所以今天我从新疆回河南特地到泰兴来看看孙法官,送您这幅锦旗,表达我们全家对您的感谢……”
事情发生在今年年初的一个下午,王某从他人手中承运了泰兴某船舶厂的军工产品,在途经泰宣线泰兴北高速口时不慎与限高器发生碰撞,致车上货物受损。船舶厂遂将王某等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货物损失近40万元。
该案受理伊始,根据船舶厂的申请,孙法官即对王某的车辆进行了扣押保全。该车辆在扣押期间,王某多次反映,该车是全家倾其所有举债购置的,现被法院扣押,债主们纷纷上门讨债,并且全家无其它经济来源,小孩面临辍学,请求孙法官网开一面,先将车辆交还营运,货物的损失日后慢慢赔偿。但由于王某系河南人,一旦放行,日后执行时可能很难找寻到王某及车辆,船舶厂一直不同意解除扣押,而且王某也无力提供足额的解除保全保证金。
孙法官得知上述情形后,多次与船舶厂联系,告知王某的实际困难,同时向船舶厂转达了王某不逃避责任,一定对事故负责到底的决定,希望厂方信任王某,撤回对车辆扣押保全的申请,减少王某停运期间的损失,拯救一个货运司机的家庭。厂方初始坚决不同意,经过孙法官三番五次地做双方工作,王某向孙法官保证每月汇10000元到法院账户以补足应交的保证金,厂方最终不再坚持,同意将扣押车辆变更为查封车辆。现王某已拿到车辆恢复营运,携同妻子到新疆,一边搞货运一边卖水果,希望多挣些钱以便损失确定后对船舶厂进行赔偿。
船舶厂与王某的案件因鉴定损失尚在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