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奔波多方协调 执行法官真诚打动申请人
201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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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徐立新 胡玲)今年年初,市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申请执行人陈某要求被执行人叶某赔偿相关损失5万余元。 收案后,承办法官季江东了解到被执行人叶某现在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执行经验,承办法官针对肇事车辆有无商业险的问题,前往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保险公司指出商业理赔款只有3万余元。而本案的执行标的为5万余元,且受害者已经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尚欠医院医疗费3万余元,这使得本案失去了执行和解的可能。 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对不足部分的1万余元法院无法执行,申请人认为承办法官怠于执行,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终于得到了申请人的理解。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做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需要确认保险公司的商业理赔数额。承办法官再次前往泰州的保险公司,在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详细交谈后发现保险公司的实际理赔数额应该为57000余元,此款足以赔偿申请执行人的损失。 回到法院后,承办法官立即将相关材料寄给保险公司,但随后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人缺医疗费发票。由于申请执行人尚欠医院3万余元,所以医院无法出具医疗费发票。承办法官前往医院协调未果。 法官继续做保险公司的工作,在保险公司同意认可医院开具相关证明后,法官再次前往医院进行协调。经过大量的工作,终于使得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了理赔款,同时将医疗费欠款偿还到位。 案件结束后,法官又陪同申请执行人再次前往医院,开具医疗费发票。法官的真诚最终打动了申请执行人,他送来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从当初的抱怨、不理解到发自内心的感谢,本案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