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致人重伤 两农妇分别获刑
20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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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虞峰 胡玲)近日,市法院刑庭连续判处两起因小事发生争斗失手致人重伤的案件。两名被告人不但要承担巨额赔偿,还被法院判处刑罚,为自己的一时逞强付出了惨痛代价。 今年农历正月初五,姚王镇农妇王某和家人,兴冲冲地乘坐其姐夫的轿车,准备一起到亲戚家拜年。谁曾想,轿车在经过一路段时,与戴某驾驶的轿车相遇,因路面狭小难以会车,而双方均不让步僵持不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双方的心情不断恶化,最终发生口角,进而双方驾乘人员扭打在了一起。互殴中,王某一拳击中了戴某的左眼,导致其眼球破裂,当即血流不止。后经鉴定构成重伤、七级伤残。案发后,王某与戴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共赔偿戴某各项损失30余万元,戴某对王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建议法院判处缓刑。 同样,家住古溪镇的72岁农妇刘某,今年4月,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在家门前的路上发生口角,进而扭打在一起。其间,刘某数拳致张某左眼损伤,后经手术摘除,其伤情构成重伤、七级伤残。案发后,刘某被刑事拘留。后因刘某对被害人作出民事赔偿,张某予以谅解,法院才从轻判处。 法官敬告广大市民,如遇有纠纷,应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尤其不能动手伤人,一旦失控,不仅面临巨额赔偿,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