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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依法搬迁一动迁户

2012-08-25 浏览次数:

  8月23日下午,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化肥厂西片宿舍区最后一住户进行司法搬迁,从而保障了北片区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下午三点,在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市人民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对鼓楼北路北延地块原化肥厂西片职工宿舍房进行了搬迁,经过2个小时的紧张工作,该户相关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房屋顺利拆除。

  据了解,孙某是原化肥厂职工,住在原化肥厂面积约25平方米左右的公房宿舍区,并私自搭建了约10平方米的小屋。走进这户住户的家中,记者看到屋子里面脏乱无序,不到25平米的小屋被隔成了前后两间,放有两张床铺,显得特别拥挤,失去了居住的基本条件。

  2007年,随着鼓楼北路北延工程的建设,这里被列入2007年度拆迁计划。至2012年8月份,仅剩一户未动迁,影响了整个北片地区建设。在拆迁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济川街道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搬迁。市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程序立案、听证,经过大量细致的宣传、解释和调解工作,该户仍不配合,只能依法搬迁。随后,济川街道考虑其家庭特殊原因,帮助安排了两间60多平米的过渡房,并置办了部分日常生活用品。

  【编后】眼下,2012年度城区房屋征收工作已经启动,广大市民盼望已久的一些老地段改造工程也将随之展开。但是,近两年来,由于极少数动迁户的影响,还有个别地块动迁没有完全到位,既影响了城市改造工程进程,也影响了更多动迁户的回迁时间。从自身来讲,也没有对这几个动迁户带来什么好处。

  究其原因,极少数动迁户以困难为由,漫天要价,阻扰动迁。应该明确的是,征用归征用,解决困难归解决困难。按照国家拆迁条例,依法、阳光、和谐,需要所有拆迁户的共同努力,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是最大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