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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八节篇

2010-01-28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黄西人正月初二过年

    马甸镇有个360多户的村子叫黄西村,自清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4年)起一直延续着一个特殊年俗———正月初二过大年。

    黄西村人正月初二过大年是泰兴的一道奇特的风景。相传清乾隆三十八年,黄家老祖宗黄印祥、黄印璧挑着箩担从下河逃荒到了今李秀河村西头,搭了个草棚子落了脚。没过多久就过年了,黄氏兄弟没钱买米称肉,只好外出乞讨了点小米饭回来炒着吃,权当守岁了。正月初一,黄家兄弟外出拾草,在一个坟滩上发现了一个坛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白花花的银子,兄弟俩大喜过望,悄悄将坛子抬回家。这一夜,他们乐不可支,商量着如何设席补岁。初二一早,兄弟双双到街上去,荤的素的,油盐酱醋,香烛纸马,样样买全。回到家,贴对子,挂红灯,敬菩萨,放炮仗,正式过了个大年。兄弟商定,从此咱黄家正月初二就是过年的日子。

    过了年,李秀河村地藏王庙的一个和尚去世,庙内的一张缺腿的坏八仙桌用一只破钱柜垫着。李秀河的李氏族长认为黄氏兄弟是敬了菩萨发财的,就让黄氏兄弟去安葬和尚,和尚的家当则归他兄弟俩。黄氏兄弟认为这是做好事,满口答应。丧事办完后,兄弟俩去搬和尚的家当。最后搬和尚的钱柜时,钱柜却散了架,里面的金元宝、银洋流了满地,令黄氏兄弟惊讶不已。他们购田置地,砌房造屋,聚妻生子,人丁很是兴旺,逐渐发展成了一个大庄子。因为座落在李秀河之西,就称为黄西村。后人不忘老祖宗是在正月初二发迹的,便将初二过大年的习俗延续下来,今此俗渐废,也有少数“规矩大”的人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