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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期(2009年8月24日)(市气象局)

2009-10-16 浏览次数:

 
泰兴市气象局服务承诺
 
 
    【部门简介】

    泰兴气象局负责泰兴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为国家建设和社会活动提供气象管理保障和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预警信号、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雷电灾害调查及事故鉴定等工作;负责施放气球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气象局现设有业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两个科室和一个直属事业单位:泰兴市防雷安全管理中心,在职人员10人。

    【服务承诺】

    1.“96121”气象自动答询系统为群众提供24小时气象答询服务,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更新“96121”自动答询系统的气象服务信息。

    2.一般天气的预报做到及时、准确。晴、雨预报的年平均准确率不低于80%。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4个工作日办结。

    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核4个工作日办结。

    5.符合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作业条件的,随到随办。

    6.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工程防雷设施施工监督及竣工验收,隐蔽工程部分,在检测环境许可的环境下,预约后一个工作日内到场检测;整体竣工部分,在检测环境许可的环境下预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场验收;总体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出齐验收报告,并由专人通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领取验收报告。

    7.按照技术规范开展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企业呈送防雷检测报告。

    8.防雷技术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执行: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和防静电检测(弱电机房检测按平方米,易燃、易爆场所按点检测)由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80元/点和90元/点(平方米)统一下降为60元/点(平方米)收费;防雷设计施工图纸审查技术服务费按0.1元/平方米收费;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按0.9元/平方米收费(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一区四园土建项目按0.5元/平方米收费)。

    9.对政策咨询事项,涉及单个科室(单位)的,当日作出答复或办结;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单位)的,在2个工作日内由首问责任科室(单位)作出答复或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