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期(2009年7月27日)(市教育局)
200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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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教育局服务承诺
【部门简介】
泰兴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研究制定和落实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宏观统筹和监督全市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使用、劳动人事管理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科学协调和实施全市教育体制改革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等。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教科等8个行政科室和招考办、教研室、支付中心、审计中心等11个直属事业科室。近年来,市教育局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行风、创建平安校园、推进教育均衡、提高教育质量等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先后获得 “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市”、“江苏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市”等荣誉称号。
【服务承诺】
1.热情接待外来办事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属于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基层单位请示工作,10个工作日内有办理情况回复。
2.坚持走进学校、服务基层,中层以上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时间不少于60天。 3.推进政务公开,凡市教育局教育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有保密要求外,一律向社会公开。 4.严格遵守泰州市教育局“八项行业禁令”,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5.认真办好“教育为民热线”(87728187),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有电必录、有访必接、有件必复、按时办结。对群众来访、有明确联系方式的来电和署实名的人民来信,14个工作日内有办理情况回复。 6.带头加强行风建设。市教育局机关杜绝任何乱收费乱摊派现象。 7.落实扶贫助学措施。确保全市无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8.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对服务承诺执行不力的,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行风监督电话:87728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