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十四期《市场文化简报》
20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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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积极开展“青奥”期间
安全播出保障工作 为确保“青奥”期间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和传输,落实分级管理职责。近日,泰兴市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7月4日,泰兴市文广新局广播电视科和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银光国际大酒店”、“金龙大酒店”、“凯悦大酒店”、“天水雅居大酒店”、“豪庭国际大酒店”等5家单位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大检查,与各家单位签订《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责任书》、《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责任书》,同时提出要求:一是制定计划,组织、协调、监测、检查本单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值班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断信号、断电源等设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禁止擅自更改接收节目内容;禁止在公共场所擅自播放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禁止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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