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七期《市场文化简报》
20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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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积极落实酒店完整转播
地(市)级以上电视节目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各大酒店必须完整转播地(市)级以上电视节目。4月14日,局广播电视科和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一行5人,对本市7家酒店进行了前期调查。经检查发现,我市豪庭国际大酒店和泰通凯悦大酒店因使用电信网络电视(IPTV)转播电视节目,未完整转播地(市)级以上新闻类节目。检查人员对酒店管理者进行了政策和法律宣讲,并要求其与节目信号提供单位沟通及时进行整改。下一步,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将对上述酒店整改情况及时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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