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期(2009年6月22日)(财政局)
泰兴市财政局服务承诺 【部门简介】
【服务承诺】
2.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复部门预算和追加预算经费。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拨付财政资金,手续齐全,随到随办。
4.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符合一般增值税退税范围的,正式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上报泰州市财政局复审。
5.凡符合行政事业单位票据领、缴、销要求的,随到随办。
6.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在手续齐全的条件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项目在30日内、竞争性谈判项目在15日内、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在7日内、询价项目在5日内完成采购。协议供货见单采购,采购资金支付手续审核随到随办。
7.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审批,在出国任务批件等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临时出国人员在外的用汇随到随办。
8.对政策咨询事项,涉及单个科室(单位)的,当日作出答复或办结;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单位)的,在2个工作日内由首问责任科室(单位)作出答复或办结;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单位)、两位以上分管局长的,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由首问责任科室(单位)作出答复或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