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期(2009年5月11日)(市建设局)
泰兴市建设局服务承诺 【部门简介】 泰兴市建设局是政府主管全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统筹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住宅房地产、勘察设计咨询、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墙改节能、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等行业,并对全市建设市场、房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执法监察。下设行政许可服务科、城建科、村建科等5个科室和房管处、招标办、拆管办、城建监察大队等18个事业单位,在职职工180多人。近年来,该局围绕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目标,坚持工程建设、行业管理、作风建设齐头并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城镇面貌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建设市场逐步规范,房管房改、招标投标、园林绿化、墙改节能、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以“八带头”为主抓手,紧扣全市工作中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开展形象刷新、促进和展示活动,全系统人员素质和整体风貌得到有效提升。 【服务承诺】 1.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打响“为民城建”服务品牌,做到建设为民,管理便民;在做大城市规模,做优城市功能,做美城市环境下工夫,努力实现出行更易、住房更优、环境更美、特色更明显。 2.推行政务公开,权力阳光运行。将建设行政许可、服务和收费事项的条件依据、办理程序、前置材料、过程结果等通过网络、窗口全方位公开,推行阳光政务。 3.严格依法办事,热情周到服务。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照“必须必备,最少最低,高质高效”的目标要求,做到行政许可抓规范,审批服务讲快捷,规费收取保最低。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热情周到,业务熟练。凡资料齐全的,窗口立即受理,能及时办理的及时予以办理;申报资料不全的,由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应补齐的资料名录;需现场勘查的,自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确需听证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4.规范执行标准,保证收费最低。坚持按标准、按程序收取各项费用。凡收费项目有上下限标准的,一律按下限征收。完善收费公示制,在窗口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文件依据,并实行亮证收费。 5.架设“连心桥”,“结链”快响应。落实专人负责,配建专业队伍,重点办好“12319”城建热线和市长公开电话分项电话,接到群众求助和投诉后,确保立即响应,快速处置。对主次干道排水设施损坏、堵塞或污水外溢的,12小时内组织人员疏通、修复;发现交通设施丢失或损毁的,主干道、繁华地段4小时内、次干道6小时予以更换或修复。 6.加强行业管理,构建和谐城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放心购房环境。加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扩大支付保障覆盖面。提升物管行业管理水平,加快推行老小区改造。规范拆迁管理,推进市场化评估,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规范建设市场,净化竞争环境。强化建设市场监管,抓好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健全完善建设市场信息管理体系。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不良行为的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建设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对招投标代理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严查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挂靠、出让代理资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规行为。 8.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落实亮证执法和责任追究。对于当事人及时纠正或当事人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或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较轻,当事人能及时纠正的,原则上以教育为主,免予行政处罚。 9.严格内部管理,欢迎监督举报。对服务态度生硬冷漠、推诿扯皮,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及不履行服务承诺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停职待岗,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 87613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