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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期(2009年4月6日)(市工商局)

2009-04-06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泰兴工商行政管理局服务承诺

 

    【部门简介】

 

    泰州市泰兴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管管理,对商标、广告、市场、合同的管理,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打击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欺诈、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指导消费者协会、私营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下设行政许可服务科、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合同科、经济监督检查大队等12个科室和12个基层工商分局,现有干部职工230多人。

 

    【服务承诺】

    1.牢固树立“主动服务、高效服务、创新服务”的大局观念,切实做到窗口服务首问负责。经办人未能“一口清”、“一次明”让办事者来回跑超过两次的,由经办人跑腿帮办,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分局长亲自送照上门致歉。

    2.坚持政策创新与法律法规相统一。做到能宽尽宽、能放尽放,能免尽免。国家未禁止的项目均允许经营,日常监管能达到管理目的的前置审批事项一律转为后置。同时,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时只收登记费和工本费。

 

    3.全力打造“红盾服务创业第一岗”,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努力缩短登记时限。名称登记当日核准率100%,企业登记当天办结率90%以上,三个工作日内办结率100%。对来泰投资的大项目和重要项目,开通服务“直通车”,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真正做到“一核到底”,面向一人就能办完所有的事。

    4.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时只收登记费和工本费。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暂停征收企业名称查询费、企业开办登记代理费、变更登记代理费、年检代理费、代拟企业登记文书费、综合代理咨询服务费、个体私营会员费、代拟新设立企业模式方案可行性研究费。

    5.整合注册登记、商标广告、市场合同等职能资源,为企业创立品牌、融资上市、动产抵押、信用管理等方面及时提供指导服务,做到企业急需、工商即行。

    6.开展“更快更强更优”12315维权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申(投)诉渠道,确保投诉电话工作时间专人值守,做到有诉必接,有报必查,件件落实,事事回音。对孤寡老人、重症、伤残人员、青少年学生等弱势群体实行限时现场维权或上门维权。

    7.积极严格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助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对一般性的轻微违法案件,未造成后果、危害程度不大,且当事人没有主观故意的违法案件实行“首查不罚”;对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重大案件实行公开办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

    8.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六项禁令”,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对承诺事项严格督察,对工商管理人员违背以上承诺、违规违纪或失职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举报电话: 8760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