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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做好大学生信用贷款和一次性补助工作

2014-07-22 浏览次数:
  助学贷款事关困难大学生升学就读,事关家庭及社会的和谐稳定。7月20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信用助学贷款及特困新生一次性补助工作,周密安排,热情服务,为大学生积极搭建升学就读的绿色通道,受到了学生与家长的普遍好评。
  一、及早部署安排,坚持人性化服务。7月初,针对已有放假的高校借款学生持贷款申请表陆续续贷的实情,我市迅速通过无声邮件、温馨电话、泰兴学生资助网等渠道发布公告,告知7月20日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借款学生避免不必要的奔波。7月18日,我市安排专车去南京领回《借款合同》,保证7月20日借款学生能顺利办完贷款手续。此外,根据黄桥老区乡镇多与姜堰、如皋、靖江毗邻,且距离城区三、四十公里的实情,我市除在教育局设立城区助学贷款办理点外,在黄桥第四高中设置了全省唯一的农村助学贷款办理点,并提供空调、饮水等设施,方便黄桥老区7个乡镇的借款学生就近办理,节约了他们的时间与费用。
  二、提供便捷平台,坚持规范化操作。我市助学贷款强调“三贷三不贷”原则。“三贷”即预申请新生无《贷款申请表》或高校在校生丢失了《贷款申请表》的,贷;未预申请经济困难学生,贷;个别村(居)委会盖章有难度确系困难的,贷。“三不贷”即《贷款申请表》学生本人不签字的,不贷;首贷不持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在校生证明以及本人、共同借款人不持身份证同时到场的,不贷;已贷过款不办续贷声明的,不贷。同时,我市在办理现场增加了6台电脑,明确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贷款新生办好手续后现场登录履行“约定和承诺”手续,续贷的必须先登录作出“续贷声明”。我市坚持应贷尽贷,守牢工作底线,规范的流程和便捷的平台将最新出台的《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落到了实处。
  三、情系特困新生,坚持公正化资助。在办理现场,根据多数借款学生家庭经济相当困难的实际,我市在应贷尽贷的基础上再次逐个告知市政府关于新考入高校困难本科生(研究生)3000元、专科生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政策,提醒借款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提交《泰兴市考入高校贫困生政府经费资助申请表》。同时,告知市学生资助中心将结合2013年秋学期高三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其他资助情况,按照所请学生困难程度,将政府一次性补助落实给最需要帮助的高校困难新生。我市科学安排、热情服务,增强了政府一次性资助政策的公开性、透明性,保证特困学生公正享受政府一次性资助的机会。( 市教育局  李祥扣  谢道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