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报道《知识产权照亮发展之路》之四:柳暗花明又一村 知识产权保护在加强
20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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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智力劳动成果,也是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近年来,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真正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日前,泰兴长海吊具有限公司总经理肖金生接到了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定江苏荣鑫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侵犯了长海吊具有限公司的专利权,判决对方赔偿四万元,停止一切侵权行为。 原来,2006年,长海吊具有限公司开发了新产品“玻璃吊带”,取得了发明专利和新型实用专利,这一产品的应用改变了以前运输玻璃的方式。 然而,长海吊具有限公司的“玻璃吊带”投放市场不久,就遭到了多家企业的仿制,产品在市场上也遭到了恶意的低价竞争,让企业陷入了困境。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长海吊具有限公司把侵权企业告上了法庭。到现在为止,长海吊具有限公司就专利权被侵犯事宜先后和3家企业打过官司,和2家企业进行了调解,并且全部取得了胜利。公司总经理肖金生介绍,通过维权,企业每年的销售额都以100万元的幅度递增,效益很明显,品牌也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近年来,我市政府和企业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整体联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到2011年底,全市共立案专利侵权纠纷5件,结案3件,终止审理1件;提供专利维权援助4起,和解结案2起,司法诉讼胜诉2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