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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隆减速机:依靠科技打假维权

2011-08-25 浏览次数:

  (记者 张宏伟 通讯员 阚国元)近期,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在我国工业领域的权威媒体发布公告,从9月1日起,启用具有防伪功能的合同专用印章以及企业随机打印的新型合同书,原合同专用章及手工填写空白合同书一概作废。同时,向国内冶金、石化、建材、船舶、水工机械、工程机械、起重机械等减速机应用领域的2600多家重点用户寄发公函,通报9月份开始实施的各项打假维权新举措。

  近日,山东某钢厂向泰隆投诉,称其斥资83万元购买的3台泰隆减速机损坏造成停产。泰隆技术人员到现场技术检验发现,3台减速机均是假冒伪劣产品,是一家小企业的销售人员通过伪造泰隆合同章和手写合同书,以低于泰隆25万元的价格成交。

  去年春,新疆某大型油田的一台重型起重机发生减速机断轴事故,对石油开采造成重大损失。指定配套的“泰隆”名牌减速机出了问题,让专家们久思不得其解。后经司法程序查明,配套减速机是湖北省一起重机械厂假冒泰隆商标的伪劣产品。这一案件的查处,敲响了打假维权的警钟:该厂董事长亲自前来泰隆,在承诺承担事故的一切责任的同时,与泰隆达成了专供减速机合作协议,并主动以200万元预付款作为泰隆的维权保证金。该厂从个别违法人员造假到与泰隆联合维权的行动,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由于两家联手制止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信誉度空前提高,这家企业上半年产品销售额突破1.5亿元,是去年同期的两倍。

  “目前,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个人侵权假冒达5万元以上,单位侵权违法金额达25万元以上即可立案审查。近两年,泰隆共查处30万元以上侵权案件27起,追缴侵权赔偿金额830多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侵权造假行为。”泰隆集团总经理殷爱国告诉记者。

  “从9月1日起实施的销售合同实名打印制,是泰隆维权打假的又一独特举措。”泰隆销售部主任曹保平介绍,过去泰隆采用的是空白文本销售合同书,销售人员往往是空白合同随身带,销售公章随意盖,这给制假、售假提供了方便之门。推行销售合同实名打印制,是借鉴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票随机打印的执法保护措施,供销人员必须通过业务洽谈,履行供需双方认可条款,并在草签有效合同的基础上,再实施实名制打印正式合同,作为买方付款和卖方发货的唯一凭证,从而有效地杜绝利用合同造假和市场管理混乱的现状,为企业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产销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