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科技创新券政策
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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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科技创新券政策将在近期出台并付诸实施。凡符合相应条件和计划实施科技创新的企业,都可以申请领取科技创新券,以后凭科技创新费用支出凭证按比例兑现。我市将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划拨2000万元作为科技创新券专项基金,当年科技创新券基金结余部分将留在基金池中继续使用。 科技创新券政策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将企业科技创新从事前争项目事后忙验收改为事前有指望事后奖励有着落,从而提高了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实际效果;二是扩大了支持的企业范围,由原来的偏重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改为扶持重点项目与普惠中小企业并举,原来小微企业遥不可及的科技资金扶持变得近在咫尺;三是扩大了科技创新工作支持的范围,由原来的单纯支持科技项目开发扩大到购买科技服务科技成果和项目中购置研发设备。 科技创新券政策具有引导性和普惠性,旨在激发企业创新动力,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