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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用好科技创新资金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013-05-13 浏览次数:
  近年来,市科技局通过强化对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大力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流程管理。为加强和规范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出台并修订了专项使用的制度和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的管理使用。明确了科技资金的补助方向和重点、补助对象和标准、补助方式与资金使用范围等,为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搭建了较为扎实的制度平台,有效地促进了县域科技进步与创新。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年初,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各项科技创新的扶持资金安排方案,并报请市负责人审定。首先,把好项目筛选立项关。项目通过市科技、财政部门现场调研、审核的基础上,报市分管负责人审批后下达项目计划。设立农业科技项目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对农业科技项目经专家评审,公示后立项。其次,把好签约关。对审查通过的项目,由科技局与项目承担方签订合同书,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包括项目实施期、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期内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以及市财政科技经费资助额、承担单位自筹资金额、市财政科技经费主要用途等内容。再次,包好总结与验收关。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审查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与项目合同书确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完成绩效目标的,予以发放科技项目补助资金。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努力将各项行政管理与服务行为置身于社会监督之下,促进行政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将重点扶持项目实施和推进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评议,极大地提升了科技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切实强化内部控制,突出抓好科技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将项目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可信,项目评审是否公正、公平、公开,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项目经济技术参数是否达到合同规定指标作为风险点监控的重点,确保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此外,通过发放征询意见表,了解各乡镇、各园区以及各类企业对科技三项费用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筹备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事项,将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联网审批,接受电子监察,促进阳光用权。

  通过积极发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激励和撬动作用,科技长入经济步伐加快。2012年实现新兴产业产值210亿元,增长40%,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547.2亿元,增长28.1%,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8.9%。年内获省科技进步奖1项,获泰州市科技进步奖14项。发明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以及百亿元GDP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均列泰州市第一。